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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 與 式 民 主 本 身 包 含 不 少 弱 點 , 這 種
觀 點 並 未 有 一 套 完 整 的 理 論 基 礎 , 因 一 直 以 來 都 只 是 一 種 對 抗 性 的
運 動 , 是 針 對 越 戰 和 水 門 事 件 而 提 出 的 一 種 思 想 ; 但 更 重 要 的 , 還
是 這 種 思 想 不 能 切 合 實 際 的 需 要 , 因 近 代 的 政 治 和 社 會 問 題 愈 來 愈
複 雜 , 並 非 一 般 人 所 能 夠 了 解 和 有 能 力 決 定 的 。
修 正 代 議 政 制 是 好 事 , 但 民 主 政 制 本 身 就 不 是 一 種 完 美 的 政 治
制 度 , 就 如 邱 吉 爾 所 說 , 民 主 雖 非 好 的 政 治 制 度 , 但 當 我 們 考 慮 其
他 政 制 時 , 便 發 現 其 他 制 度 更 不 像 樣 。
四 、 推 行 民 主 政 治 的 條 件
民 主 雖 為 近 代 人 比 較 容 易 適 應 和 接 受 的 政 制 , 但 亦 不 是 在 任 何
社 會 環 境 都 可 以 行 得 通 的 政 制 。 在 人 類 歷 史 的 進 程 中 , 民 主 生 活 方
式 到 目 前 為 止 還 只 是 少 數 人 的 體 驗 , 可 見 民 主 並 非 一 種 人 性 的 自 然
表 現 ; 其 實 民 主 是 一 種 最 難 以 實 行 的 社 會 和 政 治 制 度 , 不 能 夠 由 偶
然 機 會 所 產 生 , 必 須 由 刻 意 的 培 養 和 安 排 所 產 生 。 因 此 學 者 常 提 出
培 養 「 民 主 個 性 」 與 「 民 主 文 化 」 (democratic personality and
democratic culture) 的 重 要 。
1. 民 主 個 性
(1) 一 個 成 熟 的 民 主 個 性 乃 能 自 立 和 作 出 獨 立 決 定 的 個 性 , 在
這 過 程 中 , 犯 錯 在 所 難 免 , 也 是 民 主 個 性 成 長 的 代 價 , 一 個 能 自 決
的 人 是 一 個 能 負 責 任 的 人 。
(2) 民 主 個 性 的 成 長 由 自 我 中 心 以 致 能 夠 接 納 或 容 忍 愈 來 愈 多
背 景 和 意 見 不 相 同 的 人 。
(3) 民 主 個 性 是 對 環 境 和 社 會 制 度 與 潮 流 可 以 採 取 開 放 的 態 度
。
(4) 民 主 個 性 是 能 夠 認 同 和 同 情 別 人 。
(5) 民 主 個 性 是 肯 參 與 。
(6) 民 主 個 性 是 有 彈 性 , 能 適 應 新 環 境 。
在 一 個 民 主 社 會 中 , 家 庭 和 學 校 是 培 養 民 主 個 性 的 地 方 , 在 基
督 徒 而 言 , 則 應 該 加 上 教 會 的 影 響 。
東 方 社 會 的 家 庭 多 以 專 制 為 原 則 , 不 容 易 培 養 出 有 獨 立 思 考 和
自 決 的 個 性 。 西 方 民 主 社 會 中 的 家 庭 比 較 自 由 , 但 亦 很 多 時 候 失 去
紀 律 性 的 生 活 , 其 正 民 主 的 培 養 , 需 要 管 束 與 自 由 的 平 衡 。 在 學 校
的 角 色 方 面 , 東 方 「 填 鴨 式 」 的 教 育 不 能 產 生 民 主 個 性 , 而 西 方 的
開 放 式 教 育 , 雖 可 以 培 育 出 能 夠 討 論 問 題 和 發 揮 創 作 力 的 性 格 , 但
卻 同 時 失 去 嚴 明 的 紀 律 , 而 民 主 的 社 會 極 需 自 由 與 法 治 的 平 衡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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