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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○ ○ 二年 九 月 ( 第 二 十 九 期 )    神學及時事立場委員會
  值得注意的是,「子民」這詞,在舊約的希腊文七十士譯本中,用laos來翻譯希伯來的原文,英文是laity,就是通稱「平信徒」這個字,其實這字原意為人民、子民(people)。可見,以色列整體民族全都是神的子民,一群被神呼召揀選出來,作為神在這世上見證祂的代表,扮演神與人之間祭司中保的角色。而這祭司中保的身份角色,不僅局限於那些被神揀選出來專職事奉的利未人(即今日傳道牧師角色),乃包括整個民族在內,因整個群體都是享有「神子民」的身份。

  「神子民」這個在舊約中尊貴的稱呼,毫無保留地加諸在一切基督徒身上,新約教會是舊約神子民的延續。與舊約子民一樣,新約教會也是被神所選召作傳達神的啟示和救恩,拓展神的國度完成彌賽亞救世的使命。「神子民」的神學觀念從舊約伸延至新約,從舊約的以色列民身上,應用到「新以色列民」、即信仰基督的群體身上,正如保羅以「神的以色列民」(加六16)來統稱信徒群體,包括非以色列人之外邦信徒(即我們)。而神子民作為「祭司的國度」這方面的觀念,在彼得心中得著顯著的確認:「惟有你們是被神揀選的族類,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聖潔的國度,是屬神的子民,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」(彼前二9-10)。 正如這職責賦予舊約中全體以色列民一樣,整個新約中基督徒群體,也分受這尊貴的權利與責任,作祭司性的事奉,作神與世人間的中保,故每位信徒皆為神之僕人。

  再者,新約聖經基於對耶穌基督的信心,全民皆成為祭司,不存在著任何的特殊祭司階層,並且信徒皆有平等的權利與召命。在聖經中顯然找不到任何支持理據,將事奉嚴格界分為「聖職」與「俗職」。換言之,「神職人員」與「平信徒」是不應存在的,過去的錯解是受歷史因素影響,怪不得改革宗師馬丁路德勇敢站起來,憑著聖經真理發起宗教改革運動,以聖經確實證據喚醒教會,敦促每位信徒事奉者各按不同恩賜及才能,擔當不同的事奉角色,而這些事奉者皆在基督徒的群體中擁有服侍和領導的地位。

  所以,彼得勸勉說:「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,彼此服侍,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」(彼前四10),彼得提到「百般恩賜」,表明神賜下許多恩賜給教會眾信徒。若參照使徒保羅的「恩賜清單」(林前十二8-10, 28-30;羅十二6-8;弗四11),便可得到全面的圖畫。原來新約的祭司觀念,是每一位信徒都須運用神所賜與的恩賜才能,去事奉神,並彼此服侍。所以,從事奉本質看,專職教牧人員與一般信徒事奉者在神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,只是大家領受的職份不同、恩賜不同、功能不同,其他沒有兩樣!牧師傳道本身也是信徒,也要敬拜、奉獻錢財、靈修讀經、事奉和見證,只是在時間上付出較多,在事奉上較多以領導角色出現而已。

總括聖經教導,事奉模式沒有聖職與非聖職之分,領導層亦不限於教牧,以下左圖的模式顯然是未能發揮「信徒皆祭司」的觀念,右圖才較能發揮信徒的功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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