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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○ ○ 三 年 三 月 ( 第 三 十 二 期 )              神學及時事立場委員會

  聖經的「終末論」,一方面提醒我們不要幻想在現世間建造人間天堂,卻要心存忍耐與盼望「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,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」(來11: 10);另一方面,教會不應放棄其對公眾事務的承擔,「要為那城求平安,為那城禱告耶和華」(耶29:7),更要在社會分化解體「荒涼」之時「重建耶路撒冷的城牆」(尼2:17)。我們不能漠視公眾之中,不少受欺壓社群的真實需要,教會必須見証本身為「可見的真理群體」(visible community of truth),顯明其公眾的角色。

在公眾中的教會宣講


  在現今多元化的社會,只重功利而輕視道義,真理被擱置一旁,甚至被蔑視為「權力的語言」。當公眾空間追逐的只是工具與效益,一切的價值變得模稜兩可、市場為主、消費至上、功利取向等,教會認信其為「真理群體」就是逆流而上,敢於向主流價值作出真理的批判。教會作為真理的群體,我們不應看真理的宣講只局限在堂會以內,我們要嘗試讓教外人士在公眾空間裡聽到真理的呼聲。

  舊約社會對當時施政君王的衡量標準是施行公義 (申4:8;王上3:4-28;結45:9),詩篇72篇正是神的子民為執政者代禱,祈求耶和華賜予公義。君王施行公義,正反映神的心意;社會公義是神「寶座的根基」 (詩89:14),神勸告有權勢的:「你們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;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。當保護貧寒和窮乏的人,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。」(詩82:3-4)

  假若教會認定「我們此刻就是神的國」,我們不應把「公眾的基督」隱藏在個人的私人空間之內;毫無疑問,教會的使命就是在其身處之公眾空間見証基督。空間越是黑暗,越是須要「明光照耀」在其中 (腓 2:15) ! 教會挺身而出,敢與向罪惡挑戰,不是因為我們勝算在握,乃是我們順服三一神,甘願為此付上代價。教會敢於與主流價值與文化有所不同,按著「聖道」指斥錯謬、宣告公義、為受欺的社群伸張正義、消除族群之間不和、重建融和與尊重的社群。當我們定意要在公眾空間見証真理,深知其中必有張力與阻力,但我們始終堅守神國信念,不將世俗與屬靈分割為互不干涉的空間。

當我們嘗試成為「宣道」的群體,有四方面須要宣道會教牧、長執與信徒一起追求與學習:

1. 「頌道」的群體 (doxological community)

  「教會是神在耶穌基督裡,藉著福音所選召出來的有形屬靈群體,是基督的身體,是基督所充滿的」《香港基督徒在現今社會及政治變遷中所持的信念獻議》。神「召出」(call out)人脫離敗壞的世界,與父神復和,並與其他信徒結連,「召集」(call together) 為教會,再「召派」 (call into)我們回到罪惡的社區內見証仁愛與公義的福音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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