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羅馬書十章17節、約翰福音八章32節
當我們跟聖靈夠親密,我們一定會知道甚麼事情該做、甚麼事情不該做,不但可以知道,而且可以得勝。我要把良心擺在耶穌的光中,耶穌會光照我們該怎麼處理,包括那些在聖經當中寫得清清楚楚的事情,以及那些沒有白紙黑字寫下的事情。
認罪時的注意事項
夫妻間的敏感問題
常常有人問我,如果有人婚前犯過一些很不堪的罪,例如婚前性行為,那麼婚後要不要告訴配偶。這個問題很實際,我們在牧養的時候一定會遇到。這個問題我思考了很多年,我不敢說我現在有多高明的答案,但是我想我可以和大家分享怎麼處理比較好。我認為最好是在結婚前說清楚,若對方能接納的話,兩人就往下走,若不能接納,那關係就到此為止。我們每個人生命裏都有一些很痛的東西,我們要很誠實地告訴對方,若對方真的很愛你,就會接納這一切,千萬不要為了想結婚,而故意隱瞞。記得我向楊師母求婚的時候,同樣把我和我家庭的軟弱告訴她,包括我有心臟病、我家裏的情況如何、我的家人如何等等。我把我能想像最壞的情況都跟她講,然後問她:「妳要不要來跟隨我?」
除了彼此坦承,更重要的是,婚前犯的錯要處理乾淨。我們教會在一個人預備受洗的時候就會幫助他在上帝面前清這些罪,預備結婚的過程也包含這個部分,這些作法真是很好。我們要在教會輔導的保護下把所有的罪都清乾淨,把所有的罪都丟到大海裏,從此之後誰都不准再提。我見過許多這樣的例子,他們在上帝面前認罪,配偶願意原諒他們,從此之後兩人都往前看,不再回頭看過去的事情。早一點清比晚一點清要好得多,不要帶著罪惡感進入婚姻;結婚之前就清得乾乾淨淨,兩人帶著無虧的良心進入婚姻,夫妻關係會很親密,多麼好!當然,最好是根本就不要犯那些罪。
上帝是非常有恩典、非常憐恤我們的,我見過許多婚前生命亂七八糟、婚後才信耶穌的夫妻,他們信耶穌之後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,得著清潔無虧的良心,彼此原諒、彼此接納,上帝同樣祝福他們,把在耶穌裏的美好婚姻賞賜給他們。耶穌的愛會讓我們有極大的彼此饒恕的力量。羅馬書一章16節:「……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……。」福音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!如果沒有福音,沒有人敢講實話;當我們相信福音的大能,那麼無論我們的罪有多厲害,一定都會經歷到「耶穌的寶血比我們一切的罪更厲害」。最近我看了麥海士(Mahesh Chavda)的一本書,書中講到他在非洲事奉時所經歷的屬靈爭戰:有一個巫師前來要麥海士的命,突然聖靈給他一個啟示「耶穌的一滴血就會讓陰間的邪靈逃光光」,那個巫師「啪」地一聲就飛出去了,趴在地上,爬不起來。耶穌的一滴血就可以趕走千千萬萬的惡魔!我們能夠認罪,不是因為我們有多厲害,而是因為耶穌的愛非常有能力。耶穌的憐憫和恩典非常大,大到一個地步,可以把我們所有的罪都融化掉;若沒有耶穌的憐憫跟恩典,不論是大罪或小罪,我們都不敢承認。
避免錯誤的無限上綱
我們的良心警報器也會在我們違反國家/社會制度的時候發出警示音,譬如當我們闖紅燈、開車超速的時候。這類規定和聖經的律例不一樣,在層級上沒有聖經的律例那麼高,在真理的永恆性方面也沒有聖經的律例那麼絕對。違反國家/社會的規定,照國家/社會的法律去處理就是了,不需要因此就認定自己十惡不赦。例如,我們辦公室規定,有些聚會遲到要罰錢,那麼,萬一真的遲到了,按照規定繳罰款就是了,不需要因此就全身上下都充滿罪惡感。罰錢的規定是為了要維持團隊的紀律,遲到被罰錢的人,耶穌還是愛他,我們大家也都還是愛他。每個團體都有它的規矩,我們活在團體中就需要遵守這些規矩,但千萬不要把這些規矩當成像聖經那樣絕對。仇敵常常欺騙我們,想要讓我們把地上的規定提高到聖經真理的層次,例如我們若不小心闖了紅燈,牠就會馬上指控我們不配作傳道人,我們一旦相信這樣的指控,就被牠掐住了脖子,在事奉上動彈不得;其實,我們若是不小心闖了紅燈,就按照規矩接受懲罰,以後不要再犯就是了,不需要過度放大這個問題。
得罪人是很嚴重的罪,會影響教會復興與否
請大家注意,人際關係方面的罪,例如得罪人、跟人吵架,和遲到、闖紅燈是不同等級的。我們一般都覺得吵架不是甚麼大事,其實吵架是很嚴重的事情,會傷害耶穌的身體。幾十年前,台北市許昌街國語禮拜堂(現在的林森南路禮拜堂)有兩、三百人,在當時來說算是個大教會,他們的學生工作做得非常好。吳勇長老就是在這個教會擔任牧職的。有一次主日崇拜,吳勇長老上了講臺之後,卻說:「我今天不能講道。因為我前幾天去區公所辦事情的時候,跟人吵架,這樣的行為真是丟耶穌的臉,我今天在上帝的家中公開認錯。這是一個很不好的榜樣,大家不要學我。我今天不配傳道,請你們為我禱告。」結果,吳勇長老那天不講道所傳達出的信息,比講道更有力量!我非常贊成吳長老的作法,和人吵架、關係不好的時候,就不站講台。所以,在我們教會,弟兄姊妹彼此吵架、跟配偶關係不好的時候,就不要接講台事奉,要來到上帝面前認真面對這個問題,該悔改就悔改,該道歉就道歉,該饒恕就饒恕。我們若得罪了誰,一定要趕快去解決,若自己和對方無法自行解決,就去請輔導或權柄協助。
良心無虧,信心就會剛強,因此,在復興的時代,人們的良心一定普遍都運作得很好,我們在讀教會復興史的時候經常讀到一些記載說,過去習於偷東西或欺詐成性的人,都改邪歸正,好好作人了。良心無虧,信心就大,教會就會發生神蹟奇事;反過來說,教會內看不見神蹟奇事,有時候真的是因為罪、因為基督徒的良心有虧。作爸爸媽媽的都知道,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,孩子彼此吵架是最讓人難過的事情。同樣地,教會弟兄姊妹關係不睦的時候,耶穌也非常傷心。我還年輕的時候,台灣信義會早期的一位宣教士史文森牧師(Allens J. Swanson)曾經跟我說:「教會若好好遵行馬太福音十八章21-35節的教導,大復興馬上就會臨到。」真的是這樣!今天眾教會都在呼求轉化復興,但是如果教會之間彼此爭吵,復興怎麼會臨到呢?假如基督徒彼此之間沒有和睦,教會之間也不會有和睦,而如果我們習慣說閒話,講的內容也不是事實,那就是在造謠,如果教會有這些污穢的東西在當中,我們怎麼能夠復興呢?
今天我們在呼求復興的同時,真的要好好悔改。我們最需要悔改的有兩件事情,那就是愛上帝、愛人。在愛上帝方面悔改,指的是要在禱告上悔改。上帝給了我們赦罪的恩典等許許多多好東西,我們卻對祂不理不睬,實在很過分。在愛人方面,我們經常以為講講閒話是人之常情,沒甚麼大不了的,可是耶穌說這種事很嚴重,使徒約翰年老為教會禱告的時候,沒有求別的,都是在求主讓他們合而為一、彼此相愛。
與聖靈親密,把良心放在耶穌的光中
很多年前,我的孩子還小的時候,有一天,我帶他們去「時時樂」餐廳吃飯,那是一家吃到飽的餐廳,成人和兒童點餐的價格不同,十二歲以下的孩子適用兒童價。付款的時,服務人員問我兩個孩子幾歲,我指著大女兒晴晴說她十二歲,指著兒子順順說他十一歲。付款之後,我們就開始取用食物,大快朵頤。吃到一半的時候,晴晴說:「爸爸,我十三歲耶!」我就說:「沒關係,十二歲、十三歲都差不多。」我知道我這樣做不對,但是我在心裏跟自己說:「當然是用食量來算的嘛!弟弟順順長得那麼壯,吃得比晴晴多,他算兒童價,晴晴當然也應該算兒童價。」我在合理化自己的行為。
可是,吃完飯之後,聖靈在我心中持續說話,我心中漸漸感到不安。那天是禮拜五,那時候我們教會每個禮拜五晚上都有深夜禱告會,由我負責帶領。我在準備帶領禱告會的時候,內心那不安的感覺愈來愈強—良心有虧,要怎麼帶聚會呢?我趕快連滾帶爬地回到那家餐廳,跟店長道歉,打算誠實地把差價補給他。結果店長說:「沒關係,這年紀的孩子,差一兩歲其實差不多啦。」規矩是他訂的,既然他這麼說,我就得釋放了,不過我看得出他對於我的誠實感到很開心。幸好我誠實認錯,否則,我的孩子會學到說謊、把罪合理化,對他們的生命造成很不好的影響。
有人問倪柝聲弟兄可不可以這樣、或可不可以那樣,他說:「問你裏面當家的怎麼說。」意思就是說去問我們裏面的聖靈。我以我過去那麼多年和主相交的經驗,我可以很肯定地說,當我們跟聖靈夠親密,我們一定會知道甚麼事情該做、甚麼事情不該做,不但可以知道,而且可以得勝。我們和耶穌的親密程度,不在乎禱告時間長短,若禱告時間很長,卻不是在恩典的福音裏禱告,這樣的禱告和像佛教徒、回教徒的禱告差不多,若我們真認識耶穌恩典的福音,和祂有真正親密的關係,那麼即使我們只禱告三十秒,也會很清楚哪些事情該做、哪些事情不該做。約翰福音八章32節:「你們必曉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。」求主幫助我們,把我們的良心擺在耶穌的光中,耶穌會光照我們該怎麼處理,包括那些在聖經當中寫得清清楚楚的事情,以及那些沒有白紙黑字寫下的事情。(2010.5.18‧週會信息)
●問題與討論
①本篇信息提到認罪的好幾個層面,請分享上帝透過這許多層面的教導告訴你甚麼。
②你現在的生活中有哪些事情讓你覺得不太清楚應不應該做?分享後,小組一起禱告求聖靈引導。
十字架筆記:上帝透過本篇信息、本次聚會的整個過程,教導你要在甚麼事情上遵行祂的旨意?